扶绥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70多万元

15.07.2016  15:44

2016年,自治区下达给扶绥县前两批农机补贴资金17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资金200万元。截止7月13日,全县已受理补贴申请农户1255户,申请购置补贴机具1382台,申请使用补贴资金770.405万元。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扶绥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县政府及早印发补贴方案,并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会议作具体布置,并明确要求农机、财政部门负总责,各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实施。

二、广泛宣传。扶绥县结合拖拉机年检开展宣传引导,结合各耕作季节宣传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此外还利用各种媒体作广泛宣传,在电视、《今日扶绥》、政府门户网站播放或刊登农机惠农政策,宣传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及申报程序等。此外,还通过举办春耕春种、甘蔗中耕、水稻夏收等现场演示会和村“两委”、农机手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实地机具操作演示,让农民一看就明白,一听就知晓,提高农民对农机补贴政策及农机用途的知晓度。

三、强化服务。县农机、财政等部门落实足够的工作人员,敞开申报窗户,及时理清资金结算程序。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补贴程序,按农户报名顺序录入补贴系统。同时,积极协调农机供应商,搞好供货衔接,做好农机具的售后服务,使农民朋友买得起农机具,懂得使用,放心使用,真正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 

四、规范操作。县农机“补贴办”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八个不得”和“七个坚决禁止”,“阳光”运作,确保补贴工作高效、廉洁,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