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提前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
截11月底止,扶绥县已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共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90.184万元,比自治区下达任务(1070万元)超出20.184万元,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全县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680台,1501户农户从中受益。今年以来,扶绥县在推动此项工作的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领导。今年,自治区分两批下达给扶绥县农机补贴资金1770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1000万元和自治区70万元共1070万元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任务。扶绥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县政府及早印发补贴方案,并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会议作具体布置,并明确要求农机、财政部门负总责,各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实施。
二、广泛宣传。扶绥县结合拖拉机年检开展宣传引导,结合各耕作季节宣传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此外还利用各种媒体作广泛宣传,在电视、《今日扶绥》、政府门户网站播放或刊登农机惠农政策,宣传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及申报程序等。此外,还通过举办春耕春种、甘蔗中耕、水稻夏收等现场演示会和村“两委”、农机手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实地机具操作演示,让农民一看就明白,一听就知晓,提高农民对农机补贴政策及农机用途的知晓度。
三、强化服务。扶绥县农机、财政等部门落实足够的工作人员,敞开申报窗户,及时理清资金结算程序。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补贴程序,按农户报名顺序录入补贴系统。同时,积极协调农机供应商,搞好供货衔接,做好农机具的售后服务,使农民朋友买得起农机具,懂得使用,放心使用。
四、规范操作。县农机“补贴办” 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八个不得”和“七个坚决禁止”,“阳光”运作,确保补贴工作高效、廉洁,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