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购买社会服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项目审计单位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聘购买社会服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审计项目审计单位的公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购买社会服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项目审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审计内容
对选定县2013—2014年度由扶贫部门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是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重大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旅游扶贫合作试点、畜牧水产扶贫合作试点等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获得扶贫贴息项目贷款的扶贫龙头企业履行扶贫责任情况。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涉农资金审计经验丰富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网站首页(http://www.gxfpw.com/),从《关于公开选聘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购买社会服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项目审计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审计项目申请书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送达自治区扶贫办资金处, 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三)自治区扶贫办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项目审计单位,评审结果在广西扶贫信息网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审计单位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并提交自治区扶贫办。
(二)审计单位根据自治区扶贫办的意见,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扶贫办提交最终成果。
(三)课题编制期间,自治区扶贫办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审计经费由自治区扶贫办根据审计工作进度,按协议分两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审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乐路1号自治区扶贫办资金处。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人:王琼
电话/传真:0771-28139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购买社会服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项目申请书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