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定 强化土地政策对乡村振兴支持

08.05.2018  10:07

日前,广西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明确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与全国同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决定》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土地政策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决定》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健全流转交易、登记办证各项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决定》强调,强化土地政策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用地等扶持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倾斜,单列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建设用地。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所建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提出我区具体实施办法,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决定》强调,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整合资金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和政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