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率先探索建立贫困村第一书记召回撤换制度
扶贫不力 立马召回
——玉林市率先探索建立贫困村第一书记召回撤换制度
不胜任脱贫攻坚艰巨任务的,召回!
不能吃住在村工作在村的,召回!
群众反映较差的,召回!
……
向贫困村委派第一书记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方式,而第一书记表现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区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召回机制和选派问责机制。”8月4日召开的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提出,对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驻村纪律的第一书记,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召回的坚决召回,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而在此之前的6月,玉林市已率先制定出台了《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召回撤换制度(试用)》,明确了第一书记工作职责、权责边界、考核制度,对“不驻村、不胜任、不守纪、不合格”的第一书记采取诫勉谈话、集中教育、岗位撤换、追究问责等措施,让第一书记们头戴“紧箍”、心悬“利剑”,倒逼第一书记及派出单位转变作风、履职尽责。
据统计,制度出台两个月来,玉林市严格执行、动真碰硬,已召回、撤换12名第一书记。
划定召回红线立规矩—— “既有据可循,又有理可依”
“召回撤换不能‘天马行空’,必须有据可循、有理可依。”这是玉林市制定第一书记召回撤换制度的首要原则。
为此,在制度出台前,玉林市派出6个调研组对96个贫困村和第一书记进行了走访调查、座谈了解。在整理分析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该市将召回撤换情况细化为五大类、十小项,涵盖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未按规定时间驻村开展工作、履职能力不强、群众反映较差、违反党纪国法等内容,明确了第一书记驻村的纪律底线。
北流市国土局今年4月选派到该市清湾镇的第一书记,到所驻村报到后挂名不出力,态度消极,只是偶尔抽空到村里走走,群众意见较大。
“当前脱贫解困任务十分艰巨,不全身心扑在村里难以完成任务,我们只能根据‘召回制度’请求市委组织部将其召回,再另派人来。”清湾镇党委书记卢强说,“第一书记必须每月至少20天在村工作,这一条不允许讨价还价。”
划定了纪律红线,又该如何核实召回对象情况是否属实呢?
玉林市从源头出发,提出“以群众声音为准、以实地查看为准、以单位反馈为准”的核验要求,并根据不同召回情形,制定了征求单位意见、走访干部群众、查看考勤登记、收集年度民主测评及相关单位通报等调查核实措施,让被召回的第一书记“不冤枉”。
规范撤换程序强监管——“不搞花架子,更不走过场”
玉林市卫生监督所对口博白县那卜镇双竹村,原来下派的第一书记年纪大、身体差,难以适应驻村工作,按规定召回后,改派监督所副科长陈成旺接任。
“小陈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经常利用在卫生监督系统工作的优势为村里跑项目、请专家。”双竹村支书黄积雄称赞道。
在召回撤换制度出台后,玉林市住建委、公安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立即开展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情况督查,及时主动调整了一批工作不适应、年纪较大的第一书记。
据了解,玉林市主要采取单位召回撤换和组织召回撤换两种方式,构建派出单位、工作队长、各级党委组织部层层把关监管的工作体系,规范了第一书记召回撤换程序。
“采取单位和组织两种召回撤换方式,既能保证监管到位,又防止把被召回的第一书记‘一棍子打死’;既体现了制度的科学性,又体现了人性化。”陆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夏强说。
注重追责问责传压力——“问责更严厉,责任需加码”
为构建责任明确、科学合理的第一书记规范管理体系,玉林市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层层问责追责,完善从选派单位、派出部门到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链条。
“当了第一书记就没有退路,如果干得不好被中途召回,不仅个人职业生涯会留下失败的一笔,连学院整个班子和主要领导都要跟着受连累。”兴业县龙安镇牟村第一书记陈赋光来自玉林师范学院,他坦言,“压力增加了,责任也更大了。”
在玉林市,凡第一书记被中途召回的,原派出单位必须要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选派。同时,玉林市还对因工作不力而接受组织谈话的第一书记“亮红灯”,在全市范围通报,并勒令其限期整改。因整改不力而被组织撤换的第一书记,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属重点培养对象或后备干部的,则要取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此外,玉林市还对第一书记的派出单位严格追责。如有第一书记被组织召回撤换,派出单位当年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评等相关项目一律评定为零分,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该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通过追责,倒逼派出单位严抓选人关、管理关、后盾关,确保所选派的第一书记“驻身”又“驻心”,真正担负起带动贫困村脱贫的职责和使命。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