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基层干部待遇,助小康尽快“全面”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在“改善民生”中专门提出要重视基层干部工资待遇问题。基层天地宽,但是基层尤其是艰苦边远地区条件苦。这两天,两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描述,更给我们带来最现实的观感。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平凉市委书记陈伟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在平凉,九成以上的乡镇是两三名干部用一间房,宿办一体,个别乡镇甚至5到6人挤一间房住上下铺。而全国人大代表、甘孜州州长益西达瓦提供的数据更令人心忧:由于海拔高、条件苦,2008年以来,甘孜州有125名公职人员因公死亡,还有一大批干部患高原性疾病。干部退休5年内死亡人数达到了115人,死亡率高达12%。
鼓励干部去基层“墩苗”锻炼,既是干部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有相关政策支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指出,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去年9月,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就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
在政策和理想的感召下,一些“新鲜血液”不断涌入欠发达省份的乡镇干部队伍。然而,在公务员考试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职位无人问津。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位报考者说的一句话,点出了最直接和最现实的症结所在——“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如果考到乡镇,恐怕不仅不能减轻家里负担,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回望2012年“国考”,似乎能佐证这个问题。当时,一些职位虽然也注明“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但因其工作地点不少是太原、哈尔滨、西安这样的省会城市,工作环境不错、收入不低,报名热度照样很高。
一冷一热的两相对比,令人深思。
其实,基层干部,既是在为百姓“打工”,也是“打工”的百姓。他们一样有照顾家庭、身体健康、子女教育等要求,一样追求相对优渥的工作条件和幸福生活。这些以提高收入、改善食宿、保障医疗和教育等物质条件作为基础的要求,是无法也不该忽视的人之常情。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今年则提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中央决策者把提高基层干部收入和生活保障水平置于民生背景之内,足见其是惠民生的应有之义。
应当承认,对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我们是有一些“欠账”的。举例来说,据公开资料,早在2001年,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方案按照艰苦条件不同,将艰苦地区分为四类,并对应不同的每月补贴标准:最低的一类区平均43元,最高的四类区平均300元。2006年,在进一步细化分类的基础上,完善方案提高了补贴标准:一类区月均70元,六类区月均1000元,最高可到1400元。2011年又有调整,但调整面略窄。标准应该进一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加适时适量提高完善,这样才能为留住干部、留住人才创造最基础的条件。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通过提高收入、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留住干部,其实也是进一步加快平衡发展、落实改善民生政策的必要条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善边远地区和基层民生,既要有政策,也要办实事。而实事能否做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个稳定、较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如果干部留不下,政策难落地,民生实事难开花,百姓也就难以感受到民生改善的实效。改善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才能更加有效感召吸引更多的热血青年才俊“上山下乡”,来得了,留得住,扎根基层,为地方,特别是为艰苦边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智出力。这样,才能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短板尽快补上来,让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追上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才能如期实现。(李洪磊)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