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气象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1.07.2015 18:46
本文来源: 气象
日前,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防城港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成立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以及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武警支队、质监局、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人社局、卫计委、总工会、主要新闻媒体等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
《预案》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对应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4个等级。《预案》还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演练、后期处置、应急保障、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
《预案》将市工信委、财政局、公安局、气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以及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列入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为救援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为救援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协调相关电力企业保证现场电力供应;负责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对被损坏公路进行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直通。
《预案》要求,市气象局负责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气象信息通报机制。(文/黄树金 彭光固)
本文来源: 气象
31.07.2015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