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两级政府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30.11.2015  17:15

11月24日下午,桂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邓松云等8户居民不服被告全州县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和桂林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案。桂林市副市长彭代元、全州县副县长蒙新宇出庭应诉,这是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来,该市首例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6个城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据悉,全州县老汽车站片区改造项目涉及征收全州县图书馆、老交通局和老汽车站所辖区域130余户业主房屋,属于全州县2015年重点推进的旧城改造项目。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后,包括原告在内的共26户业主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复议后认为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合法,安置补偿标准合理,遂依法作出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原告等8户居民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市政府与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收到市中级法院应诉通知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确定由彭代元副市长和蒙新宇副县长出庭应诉,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应诉准备工作,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在该市行政司法审判史上尚属首次。政府领导出庭能够让大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性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向社会传递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尊重法律,诚心接受法律监督的积极信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各级政府形成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从告官不见官到官民平等对话,一方面彰显了平等的官民关系,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庭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能够直接倾听群众意见,使行政审判成为畅通有序的公众诉求表达机制,把政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具体化。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