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11.04.2017 22:0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综〔2017〕29号),明确在全区逐步构建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
《通知》指出,要规范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文件、指导性目录,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的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购买主体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的购买服务项目则由购买主体按规定在其部门或相关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要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全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数额等信息公开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相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文件、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公开工作,各购买主体负责所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要严肃处理信息公开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有序进行。
据悉,广西出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统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发布行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报送单位:综合处 编辑:耿学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1.04.2017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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