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五查”整治规范宾馆酒店化妆品经营行为成效显著
15.01.2016 10:5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宾馆酒店化妆品监管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国首次组织开展了全区百家宾馆酒店化妆品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宾馆酒店化妆品经营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对宾馆酒店提供客用沐浴液、洗发液、护发素和润肤露等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法性、产品质量和仓储条件等情况开展 “五查” 行动。 一是 严查经营“三无”化妆品行为,规范宾馆酒店提供客用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二是 严查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行为,督导宾馆酒店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规范索证索票行为,杜绝经营无证无照的化妆品。 三是 严查化妆品产品标识标签,严查无卫生许可证编号、无生产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等化妆品,加大力度查处无批准文号(备案号)的进口化妆品。 四是 严查经营使用假劣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冒用盗用卫生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宾馆酒店化妆品仓储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五是 严查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规范经营使用大包装规格等非一次性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宾馆酒店自制化妆品行为。
截至2015年底,全区检查2562家宾馆酒店,其中,重点检查280家规模以上宾馆酒店,涵盖50%县级宾馆酒店。责令整改宾馆酒店358家,立案处罚46件。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5.01.2016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