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文化产业单位标识结果确认工作

03.04.2015  18:30

3月中旬,国家统计局社科司发文部署开展对全国联网直报平台文化产业单位标识结果进行确认的工作。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对标识结果的确认工作,对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上标识为文化产业的单位进行认真核查,核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是各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国统字〔2012〕63号)的规定,对规上单位中符合条件的120个行业小类的单位进行比对,对疑是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对未达条件但已标记的单位进行剔除。

二是将平台上已经标识为文化产业单位的结果与上年确定的单位数进行对应的比较,找出新增标记单位和减少标记的单位,各市统计局查找未标记的原因,并认真审核已经标记的单位的行业代码和主营业务是否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的需求。

三是我局社科处对各市文化产业单位名录核查上报结果再次审核,初步掌握2014年报中各市文化产业名录情况,安排下一阶段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工作。

截止3月30日,我区已完成对国家初步标记的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的全面核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社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