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支撑文化市场创新驱动发展——自治区文化厅多措并举构筑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强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严厉打击文化市场侵权假冒经营行为,优化文化市场投资环境,推动科技文化创新,促进文化市场发展,营造我区良好的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文化厅每年组织全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文化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以网络文化、歌舞和游艺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为整治重点,加强市场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处罚力度,开展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擅自经营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查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擅自使用未经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内容核查的歌曲点播系统、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文化市场侵权假冒经营行为,整治效果显著。
据统计:2014年,全区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749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7466家次。其中检查:演出经营场所228家次、游艺娱乐场所3900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0837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0690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8768家次、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5398家次、印刷经营单位7061家次、演出活动222(场次)。收缴非法出版物40206册、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60719张。责令改正748家次、受理举报279件、立案调查487件、办结案件597件、警告314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0家次、罚款119.7万元。
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成实施。自治区文化厅从制度建设着手构建文化市场知识保护长效机制,出台《广西文化市场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强化对全区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办理文化市场侵权假冒案件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和规范文化市场侵权假冒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制定规范,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和上线应用,实行全区文化经营单位一档一户管理,实现行政审批和文化执法业务线上办理,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指导和督办文化市场打击侵权假冒重点案件,开展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评查活动,纳入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对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歌舞和游艺娱乐市场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重大案件的查案办案力度加大。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氛围已经形成。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各级文化行政和执法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活动,组织各门类市场协会、各种新闻媒体以及“五老”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等多种社会力量,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保护知识产权、文明经营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有利于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的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