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学青检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督查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

22.12.2014  13:08
12月9日至11日,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巩学青带领委文明办工作人员到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柳州市鹿寨农村商业银行检查自治区直属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情况,对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查。

检查组听取了各企业创建文明单位专题汇报,认真查阅精神文明建设的台帐材料,并现场查看环境卫生和道德讲堂、职工书屋、“我们的价值观”宣传展示阵地方面建设情况,对各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企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内容,认真自查自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我们的价值观”宣传展示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创建工作动态化、常态化。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组织对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12月9日—11日,巩学青带队对柳钢集团、柳工集团、五菱集团等自治区直属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听取了企业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中心组2014年学习情况汇报,认真查看学习档案材料。巩学青肯定了企业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理论武装工作,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认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狠抓落实,以学习促工作,以学习促发展,让理论学习取得更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