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施行补贴政策破解养老服务“用工荒”

20.03.2015  20:07

   新华网天津3月20日电(记者周润健)记者20日从天津市民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举行的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养老服务用工补贴政策》20日正式施行。根据该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向养老服务企业输送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将获得补贴。

   目前,天津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有200.8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01%,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三。

   “天津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不论是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不能适应这种严峻的现实,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缺口巨大。”天津市民政局局长曲孝丽说。

   为了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并输送他们就业,《天津市养老服务用工补贴政策》明确表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养老服务企业一次性输送员工2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职业院校一次性向养老服务企业输入实习生20人以上,且稳定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超过3个月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

   在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输送员工补贴的同时,天津还对养老服务企业进行补贴。

   按照《天津市养老服务用工补贴政策》规定,养老服务企业招用的养老护理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目前的补贴标准是,岗位补贴每月555元,社保每月860元,合计每月1415元。仅这两项,一年下来每名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可获得补贴16980元,大大减轻了用工企业的负担。”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于茂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