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75元和365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7.49元/升调整到7.21元/升,每升下调0.28元,92号汽油从8.04元/升调整到7.74元/升,每升下调0.30元;95号汽油从8.69元/升调整到8.36元/升,每升下调0.33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70元/升调整到7.38元/升,每升下调0.32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2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11月2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车用汽油 | 89# | 9380 | 9680 | 7.21 |
92# | 9961 | 10261 | 7.74 | |
95# | 10542 | 10842 | 8.36 | |
国V车用柴油 | 0# | 8320 | 8620 | 7.38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7.38元。
责任编辑: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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