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10元和49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7.21元/升调整到6.83元/升,每升下调0.38元,92号汽油从7.74元/升调整到7.34元/升,每升下调0.40元;95号汽油从8.36元/升调整到7.92元/升,每升下调0.44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38元/升调整到6.97元/升,每升下调0.41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16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
|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   国V车用汽油  |   89#  |   8870  |   9170  |   6.83  | 
|   92#  |   9420  |   9720  |   7.34  | |
|   95#  |   9970  |   10270  |   7.92  | |
|   国V车用柴油  |   0#  |   7830  |   8130  |   6.97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6.97元。
| 责任编辑: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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