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晒出”政府权责清单 市本级权力事项精简比例达49%
8月30日,钦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县 (区)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钦州市本级通过“分两批公布”的方式将47个有权力事项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分别于2015年12月底和2016年4月底向社会公布。纳入市本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单位)共60个,共梳理权力事项6223项。经清理,取消805项、下放760项、转移17项、整合1377项、暂不执行90项,共精简3049项,权力事项精简比例达49%。清理后,13个部门(单位)明确为零权力事项,确认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单位)市级保留权力事项284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53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共95项,各部门共性权力10项。明确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单位)主要职责593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2449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37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 1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84项。此外,钦州市所辖的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纳入本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单位)共192个,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共17475项,共取消、下放、转移、整合部门权力事项6443项,平均精简权力事项比例36.9%。保留权力事项 10730项。
接下来,钦州市将在完成全市乡镇权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每一项行政职权编制运行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寻租空间;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监管体制,出台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部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移,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广随机抽查,构建市场主体守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创建流畅高效的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让群众看得懂、用得好、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