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责任清单是给“腐败”断奶

12.12.2014  13:36

  老百姓找政府部门办事前,不妨先查一下“责任清单”,看看到底归哪些部门管,防止遭遇“踢皮球”;企业办事要找哪些中介,交哪些钱,不妨也先查一下“责任清单”,防止遭遇乱收费……近日,江苏56个省级部门(不含监察厅)在省编办网站集体“”出了责任清单,成为继浙江、安徽后第三个建立责任清单的省份。(12月11日现代快报)

  江苏省有关方面将“权力清单”晒出之后,继续细化分解并晒出“责任清单”,是一种对百姓办事极为方便和有利的务实举措。办一件事情,哪些部门管、盖几个章子、交多少费用一目了然,可想而知对办事的方便程度。然而,在笔者看来,江苏省56个省级部门主动晒出的责任清单,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预防腐败,核心和要害之处在于给可能的腐败寻租行为彻底“断奶”。

  权力不透明不公开,责任不清晰、不具体,必然“猫儿腻”多多、腐败丛生。个别权力集中部门长期以来已成为腐败行为的高发地、重灾区,足以证明。前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频频有腐败官员落马,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国家发改委官员涉嫌腐败相继落马的情况,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包括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新能源司司长、核电司司长、电力司副司长、煤炭司副司长、价格司原司长、现任司长、副司长、副巡视员。当然包括日前受审的发改委前高官刘铁男。腐败问题触目惊心,却主要“集中”和“扎堆”在此类审批权高度集中的部委,说明什么?正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到位、不公平,和相关公权力未得到有效监督的体现。

  一些地方多发高发的“塌方式腐败”、“串案窝案式腐败”,再譬如马超群类的“小官巨贪”式腐败,无不与权力过大而又缺乏制度性监督制约有关。马超群这样的“小官”,可以动用小小的“供水权”呼风唤雨、实现动辄亿元的鲸吞巨贪,就是因为缺乏法律和制度编织出来的“笼子”。最终,害的是政府形象和公权力威信,也害了自己。

  2014年2月,国务院主动“开晒”权力清单,把1031项审批事项对公众一一交底。中青舆情监测室发现,有五成(52.7%)网民将此举与“将权力关进笼子”相联系。这是中央有关方面大力约束整治和自我监督公权力的强烈信号,约束公权力、充分实现公众监督,将公权力纳入法治轨道,已成为公共共识。江苏省积极推行权力责任清单,给社会公众交一个权力“明白帐”,最大的积极意义在于让公众权力运行有章可循,让公众监督“约束权力的利器”,当地政府有关方面的坦诚值得称赏,主动接受监督的勇气可嘉,主动编织“权力笼子”的作法令人充满信心。这些做法,不仅会以晒责任清单方式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章了”、让人“少跑腿”、“缩减费用成本”,更会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现象,乃至以制度约束和保护各级官员少出几个“贪官”。(毕晓哲)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