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1月全区国内增值税略有回升
23.12.2016 20:3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6年1-11月,全区国内增值税(不含营改增)完成378.79亿元,同比增收22.50亿元,增长6.3%,较1-10月增幅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靠以下三个方面因素拉动:
一是糖业增值税拉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糖业“二次创业”精神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对广西糖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行实施500万亩甘蔗双高基地建设,我区糖业有所回暖,糖蔗种植面积和蔗糖产量同比有所回升,四季度进入榨季,11月当月糖业增值税同比增收1.38亿元,增长64%。
二是钢材钢坯增值税拉动。1-11月全区钢材钢坯国内增值税同比增收7.02亿元,增长1.1倍,主要是得益于今年以来螺纹钢价格持续回升,1-10月增幅已达到32.7%,产销量双长拉动。
三是商业增值税拉动。11月当月商业国内增值税同比增收1.80亿元,增长39.1%,比10月当月增幅提高8.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批发、零售业消费形势有所好转影响,限额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销售额全面回升拉动。
报送单位: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耿学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3.12.20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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