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7“两会”期间 停止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通告

12.09.2017  19:07

为防止各类涉爆、涉毒案件及事故的发生,确保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14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简称“两会”)期间首府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8日0时起至9月15日24时在南宁市(包含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停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停止爆破施工作业及实弹射击。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爆破器材要在9月7日下午6时前清点入库,存放于具有存放资质的专用仓库内。如在上述禁运期限内,有涉及国计民生的危险物品必须运经南宁市的,必须由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将相关材料报送南宁市公安局,待获得同意后,严格按照南宁市公安局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开展本《通告》禁止相关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