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列入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在钦南区检察院启动

15.06.2017  12:42

  广西检察网6月15日讯(通讯员江明芙)近日,“灵动海豚”流浪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灵动海豚’项目”)启动仪式在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举行。“灵动海豚”项目是广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首次列入政府购买,由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钦州市救助管理站及钦州市三人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开展。 

  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颜家强介绍,项目之所以取名为“灵动海豚”,源于钦州“中华白海豚之乡”的美称。帮助迷失方向的孩子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无异于帮助受伤搁浅的海豚回归大海、回归自然。“灵动海豚”项目的合作开展,旨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心理健康服务,更好地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人重塑阳光健康心理以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据悉,“灵动海豚”项目主要针对钦州市流浪未成年救助对象及钦州市钦南区检察环节中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具体包括四个子项目对象:一是“蓝海豚”子项目,针对流浪未成年救助对象及家庭成员;二是“白海豚”子项目针对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未成年嫌疑人及家庭成员;三是“粉海豚”子项目针对部分未成年被害人(主要侧重故意伤害案件及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成员;四是“灰海豚”子项目针对部分未成年证人(主要指不良行为青少年)及家庭成员。 

  (作者单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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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南宁5月18日电 (记者 黄艳梅 杨志广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