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本级顺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01.12.2015  22:04

  广西自2013年10月正式启动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来,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关心指导下,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代理银行、区直各预算单位和实施公司多方精心组织,周密谋划,通力协作,稳步推进,狠抓落实,先后实现了财政直接支付、实拨和授权支付业务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区本级全覆盖,圆满完成了财政部要求2015年底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省本级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方案。 广西财政厅党组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10月,成立了黄伟京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内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代理银行、区直各预算单位和实施公司也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2014年4月,广西报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获得了财政部批复,之后广西又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对实施步骤进行了适当调整,为有序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涉及面广、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得到多方支持和配合。为此,广西树立了部门间“一盘棋”思想,通过财政厅牵头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日常业务沟通、专题座谈调研等方式,统筹协调,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代理银行、区直各预算单位和实施公司通力协作,从人力、财力、物力和硬软件方面对改革的实施给予了充分保障。同时,广西还举办了两期八批面向各代理银行和区直各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班,帮助大家及时领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理论知识、政策规定和操作方法,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资金安全是国库管理的第一要务,也是推进电子化改革的前提。为此,广西结合实际,采取从管理和支付分步实施措施,稳步推进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即在管理方式上有一段时间电子化和纸质凭证并存过渡期的“双轨制”,实施步骤上先进行财政直接支付及实拨资金的电子化,再拓展到财政授权支付的电子化。按照这一措施,广西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1)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实拨业务实现电子化全覆盖。 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广西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工资统发业务和中央专项资金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财政直接支付;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所有的财政实拨业务通过电子凭证库与人民银行实现资金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 在2014年12月22日和2015年4月27日分别有5家和8家预算单位进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广西区本级通过“三步走”实现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即第一步从4月27日起,8家试点预算单位实现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第二步从8月1日起,707家预算单位实现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第三步从11月1日起,其余650家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实现电子化管理。目前,通过“三步走”实施步骤,广西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顺利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信息报送: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