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新农合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补偿比例将达55%

24.12.2015  15:34

   中新广西网12月24日电 (张广权 林艳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柳州当地新农合患者到自治区人民医院就医,将大大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并不再需要先垫付新农合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胡国威24日在此间表示。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与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

  依照双方签署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和柳州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为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暨开展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外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柳卫基卫【2015】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的柳州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将从2015年12月25日起执行,该院也成为柳州市新农合的首家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吴隐雄副院长表示,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将进一步提升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参合群众保障待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好事。

  根据双方签署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柳州参合群众经柳州市分级诊疗平台转诊至区人民医院就医,将享受与柳州市三级医疗机构同等补偿标准:普通住院补偿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55%;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2万元;重大疾病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开放家庭账户补偿及特殊疾病补偿,暂不开放门诊统筹账户补偿(若是转诊至广西区内同等级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则继续执行原来的异地就医补偿标准: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40%)。

  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柳州市首家市外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是柳州市转外就医参合患者的首选转诊医院,与柳州市分级诊疗预约转诊系统对接正在建设中,预计于2016年2月初正式上线。

  届时,柳州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通过柳州市分级诊疗平台进行转诊预约,预约成功的柳州市参合患者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就医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入院等服务。

  而在签订该新农合即时结算协议之前,柳州市新农合患者到自治区人民医院就医,若是通过柳州市分级诊疗平台转诊的,能报销补偿40%费用,若是没有通过该平台转诊而直接到该院就医的,就仅能报销补偿20%费用,而且都需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之后再回当地申请报销相应比例医疗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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