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让保障性住房造福更多百姓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稳增长、拉内需、促改革,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是《关于促进柳州经济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力促“稳增长”的“39条”系列之一。6月30日,柳州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具体落实进行了解读。
多渠道筹资破解资金难题
《意见》指出,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公私合营等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利用保障房及其周围的商业设施、停车场收入作为可持续、高效的收入来源,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良性发展。
【解读】 保障性住房若是分配不公,老百姓定然会不满意。如何公平公正切好保障性住房这块“蛋糕”,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机制?柳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强化政策保障,需要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这便体现在出台的《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制定的《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里。“在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上,每年柳州市均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清查,清退强制占用、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家庭。”此外,还规范了“统一轮候,分类选房,困难优先,过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轮候选房操作办法。
“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这是一个重要的抓手。”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投资6670万元。下一步,柳州市发改委将继续紧盯上级政策,积极做好201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储备和上报,争取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并获得资金扶持。
此外,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需要创新途径。其中,改造资金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多方位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还指出,继续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以及国有大企业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 、棚户区改造 、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形成多层次 、多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商品房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 、鼓励企业利用自身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实施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积极推进国有大企业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
【解读】 柳州市棚户区改造由改 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国有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国有工矿棚户区等改造方式组成。
“要形成多层次 、多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体系,就要抓好牛鼻子,分步实施,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柳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柳州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在开发模式和政策扶持上,将充分考虑我市的经济承受度与群众满意度。
在开发模式上 、安置补偿政策等方 面都做了一系列的措施。柳州市积极制定了《柳州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年)》,计划2013至2017年共改造各类棚户区50840户,且每年按任务数的130%至140%准备当年的项目,对实施过程中因征地 、拆迁或其他客观因素致使推进或受阻的项目进行逐一筛选,确保当年任务顺利推进。
“其实,在国有大企业危旧房改造上,柳州市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如今出台的《柳州市国有大企业职 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将国有及区属大企业的危旧房集中区改造,纳入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扩大了我市棚户区改造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住户受益。”柳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国有大企业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有益补充,其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企业启动 、市场运作”方式解决,采取政府政策扶持 、企业和个人自筹 、银行贷款 、市场开发等多渠道筹集。(邓华 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