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阳光检察”开播一周年获人大代表点赞
广西检察网4月27日讯(通讯员廖秀春)“桂林市检察机关‘阳光检察’法制宣传拍摄得很好,这种有图像有声音的宣传方式不仅拓展了宣传面,还让我们懂得除了出庭支持公诉外,检察机关还有那么多保护民生民利的业务,节目把深奥的法律知识以个案的形式讲述出来,把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用新闻呈现出来,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公平司法的形象,而且还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百姓喜闻乐见,很接地气”。近日在“阳光检察”节目开播一周年之际,桂林市人大代表纷纷对这一节目点赞。
为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公众形象,扩大桂林市检察机关在当地市民中的宣传影响力。2015年4月起桂林市检察院与桂林电视台在该台《法治与文明》栏目联合开设“阳光检察”节目,定期宣传报道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队伍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警先进事迹、检察工作动态等内容,自节目开播以来共拍摄播出51期,其中预防和打击犯罪14期。部分节目选题精确、突出,取得了良好了法制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6月,桂林市检察院在得知该市灵川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漓江生态环境这一消息后,立即派出人员跟进并及时报道《灵川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制止乱挖河沙的行为》,电视新闻于当年6月21日在桂林市电视台播出后,一时间市民纷纷呼吁政府加大对漓江的保护力度,同时引起了当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推动了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整治漓江非法挖砂综合治理行动。其间,联合执法组依法扣押和拆除了一批挖掘机、机具和非法采砂船只,炸毁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阻碍行洪的3条采砂船,同时拨付款项专项资金35万余元,调配15台挖掘机对漓江河段进行修复整治,恢复河道原貌。
在2016年桂林市第四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在听取了桂林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后,人大代表表示:“阳光检察”节目反映了检察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对提升检察形象、消除检察机关神秘感、传播正能量、宣传和预防犯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简单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作者单位:桂林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