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粤桂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9月18日,沪桂、粤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南宁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黄日波出席签署仪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阎祖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宇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波签署框架协议。
根据《沪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局充分发挥在监管理念、执法经验、技术科研、前沿信息等方面优势,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加强东西部地区合作,支持服务广西局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水平,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广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接近东部地区先进水平,并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面向东盟的食品药品保障能力相适应。具体加强六个方面的合作:一是支持服务广西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编制规划项目库,推进食品药品重大项目实施;二是支持广西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协助广西局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广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领导干部及技术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三是支持广西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广西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标准化、技术手段信息化建设。双方建立食品监管绿色通道,实现监管信息互认、监管数据共享。定期通报食品信用等级评定、黑名单等;四是携手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发挥上海局检验检测和信息监控等技术机构的优势,与广西局共同提升检验检测、审评查验、不良反应监测、产品质量追溯、大数据运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实现科学高效监管;五是支持广西民族药材质量标准建设。支持和协助广西开展道地药材收集和保管工作,加强对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护。支持广西实现壮瑶药质量标准体系纳入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框架计划;六是共同促进对外交流合作能力建设。
根据《粤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广东局广西局主动适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和特点,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共享,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共同提升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具体加强八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建立跨省区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建设跨省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和追溯平台,推进追溯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全国率先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跨省追溯。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合作。鼓励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间的委托加工,加强跨省异地设立车间、公用提取车间监管合作,互认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药品GMP检查结果,推动两省区药品流通监管数据共享,定期通报信用等级评定、黑名单、撤销药品GSP证书等信息,建立重点监管药品购销数据双向通报制度。推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委托生产、设立生产场地以及经营企业跨省增设仓库的协同监管,建立两省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查验合作平台,探索两省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互认转换机制;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合作。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机制,共享区域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信息;四是加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作。进一步完善落实粤桂八市食品药品稽查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大案要案案源追溯、查处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合作;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合作。共同建立两省区互认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地方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合作机制,对中国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的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认证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六是拓展人才教育培训合作;七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药品注册监管及药物研发合作,建立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的合作互助机制;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合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广能主持仪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司长王立丰,总局药化监管司稽查专员张爱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唐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准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剑波、文东旭、李勇强、贺志刚出席签署仪式。上海、广东、广西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南宁、梧州、贵港、玉林、贺州等市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仪式。
(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