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开展2016年度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年度考核暨档案安全检查

19.01.2017  03:02

检查组到岑溪市档案局开展检查 
        2017年1月4日至10日,梧州市档案局组成考核组对所属各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2016年度业务建设工作和档案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
      考核组依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考核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验证材料、当面询问、实地查看、反馈考核情况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条件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服务创新等五个方面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同时对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出入库房管理和档案数据安全管控等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市档案局副局长黎明在考核中强调,各档案馆要抓好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快档案新馆建设步伐,改善馆库条件,加大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充实档案工作人员队伍。与此同时,一方面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各门类档案征集接收力度,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努力发掘馆藏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五位一体”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增强档案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数据的安全。
      各县(市、区)档案馆负责人表示,要按照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整改,持续推进档案馆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档案馆工作水平,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