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

30.04.2015  13:57
        4月28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梧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听取了梧州市工作情况及技术汇报、审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成果资料、检查数据库操作、抽检部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等系列查验后,验收组同意梧州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工作通过验收。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署,梧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农宅一期工程)从2010年开始至2012年底结束,第二阶段(农宅二期工程重点区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底结束。目前,梧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悉,目前梧州市共完成地籍测量86.03平方公里。其中,在农宅一期工程工作中,全市完成地籍测量6.61平方公里,经权属调查应发宅基地证36116宗,已核发31734宗,发证率87.9%,并完成宗地地籍信息录入和地籍管理数据库;在农宅二期工程工作中,区厅划定梧州市农宅二期工程重点区域面积68.3平方公里,全市完成地籍测量79.42平方公里,全市调查宗地208525宗,应发宅基地证101766宗,已确权发证94130宗,发证率为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