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税局倾力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纪实
在梧州美丽的鸳鸯江畔,孕育发展着2万多户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是梧州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创业创新、扩大就业用工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梧州市国税局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中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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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江春潮涌动,税法送进万家
新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及有关优惠规定一出台,梧州市国税局就及时在市级、县区级国税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并通过梧州国税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将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向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发送手机短信13032条。同时,通过各县(市、区)级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或宣传栏宣传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如鸳江潮涌般连发式、密集型的宣传,使广大纳税人理解我们通常说的小微企业其实是个大概念,在税收上,它既包括缴纳增值税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小规模企业、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包括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l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l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梧州市森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董事长说:“我先是在手机短信中收到了国税局发来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示,然后上了国税网站查阅具体的优惠。2014年的时候我们企业的年应缴纳所得额是9.98万元,在10万元以下,享受小微企业减税1.49万元,我以为今年业务做大了,收入高了,就不能再继续享受这么优惠的政策了,没想到国家继续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政策优惠力度,将减半征收的范围扩大到20万元以下,预计按新政策,2015年我们可以享受更大的税收优惠,最大可能达到3万元。国税局的政策宣传真是太及时了、太令人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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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优惠政策,再苦也是甘甜
梧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虹认为:连续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各级国税机关都要本着“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要积极发挥税收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该局建立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项回访制度,成立回访小组,做好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和跟踪复核。通过走访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注重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和需求,跟进、改进和推进工作的落实。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策执行的效果,有效发挥对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
该局还严格按照减免税工作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涉税资料办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涉税事后备案事项,简化优惠程序和报送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明确规范小型微利企业申报预缴中的衔接问题,对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藤县富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吴总表示:“我们企业从2010年就开始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我清楚地记得当时享受减半政策的额度是3万元,当时我们企业处于发展阶段,2010年由于亏损,不用交所得税,但后来几年,享受的减免税额度一年比一年大,国家政策的支持,增强了我们的进行生产经营的信心,有力助推了我们企业的发展,我们的业务在逐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在改变,由3万到6万,再由6万到10万,再到今年的20万,大力的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我们企业是在国家的政策的扶持下逐步成长、壮大的。”
梧州市国税局还通过开展内外培训,集中组织人员学习了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法规,逐条把握政策要求;并在纳税人学堂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向参训企业780人(次)介绍了最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日常工作中加大辅导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相应减免税办理流程。主动深入企业调查走访,服务上门,及时解答小型微利企业反映的涉税问题,提醒、督促纳税人在申报时,正确填报申报表,切实解决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备案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有的企业因为财会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不强导致税收优惠被忽视,有的是异地经营办税路远主动放弃,还有的因为年底结算后可能超出优惠范围需要补缴税款有所顾虑。”梧州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坦言,为了让每一户小微企业都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国税干部给企业反复做工作是家常便饭。但看到小微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逐步成长,便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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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远航
针对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差,面临经营困难较大的现状,梧州市国税局想方设法积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国家相继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例如企业所得税按“减半征收”、“低税率”政策征税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据统计,2014年,梧州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7769户(其中个体商户24197户),1至9月,享受月销售额2万以下(季销售额6万元以下)免征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21745户(其中个体商户19499户),优惠覆盖面达56.6%,免征增值税4353万元;10月1日起至12月,享受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26380户(其中个体商户23169户),优惠覆盖面达69.9%,免征增值税2283万元。
根据企业已申报并预缴的2014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数据来看,梧州市符合条件且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有1335户,与上年度相比增加997户,增长294.97%;减免税额324.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95.87万元,增长151.97%;其中享受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1260户,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28户,增长443.10%;减免税额260.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89.16万元,增长264.97%。2015年,“减半征收扩围”新政策实施后,据测梧州市可享受“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将比2014年增加100户左右,预计将达1350户,减免所得税也将达360万元。
苍梧县绿色家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经理对小微企业税收新政策也深有感触:“2014年度,我们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9.96万元,按旧政策,我们企业只能享受低税率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0.99万元,但2015年,假设我们年应纳税所得额和2014年一样,我们可以享受差不多3万元的减免税,幅度是旧政策的3倍,这政策对我们这样的企业来说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