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检察官寄语”感化教育失足未成年人

08.09.2015  19:32

  广西检察网9月6日讯(通讯员  王唐飞  廖维玉)“放下思想包裹,忘记过去,展望未来,将来会是一片晴空。”9月1日,全州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办案检察官将精心制作的《检察官寄语》赠送给唐某,并对唐某进行了思想教育。 

  今年初,全州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挽救失足青少年、减少并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创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制度,推出“检察官寄语”工作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时,在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后附上《检察官寄语》。 

  “检察官寄语”由办案人员根据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具体情况制作,结合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起因、悔改状况因时制宜设计,并针对性地提出劝诫、告知、建议,释法说理。短短几百字寄语,与犯罪嫌疑人谈人生、谈理想、谈价值观,详细剖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解释法律适用,消除其心理阴影。 

  据了解,该院在《检察官寄语》内容设计上要求简练,版面设计力求精美,用语力求委婉,娓娓道来,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人生、谈理想、谈价值观,能起到润物无声的独特效果,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了解国家法律规定,真正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使那些迷途的失足少年能感受到检察官给予他们的温暖和关爱,从而促使他们正确对待过去,树立起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早日走向新生。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9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推行“检察官寄语”制度,教育、挽救失足少年11人,有效的感化教育了失足未成年人。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