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检察院发放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毁损农地 毁损农地不能“一罚了之”

29.12.2017  02:29

  广西检察网12月27日讯(通讯员  曾淑娥)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向城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受到行政处罚却未履行完毕的相关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促使被毁损的农用地得以切实修复。这是该院首次针对破坏农用地资源发放检察建议书。 

  2017年上半年,该院公诉部门陆续审查了一批非法占用农地案件,案件涉及一些石材企业。据查,2010年5月至2016年8月间,这些企业在获批采矿许可证后,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林地使用许可证,就在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的林地上进行采矿、取土。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原有的林木和林木下植被已被清除和损毁,原始地貌已完全改变,林地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丧失。城区林业局曾对这些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考虑到这些案件事关资源环境安全问题,该院公诉部门在抓紧审查移送起诉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送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温守东检察长亲自督办该案,不仅深入研究案情,指导办案部门排查,还到破坏现场勘查。该院经核查后发现,大部分涉案企业能接受行政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但仍有个别企业在缴了罚款后,仍继续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生产,且没能按期限整改恢复破坏现场。该院遂向城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继续督促涉案企业按照规定停止侵害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该院仍将继续对要求整改的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确认整改结果,查看植被恢复后的成活率及如何保障已恢复的植被后期成活率的相关措施情况,确保修复有实效,切实保护国家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单位:武鸣区检察院供稿 62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