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干警带案下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广西检察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胡广 何詠合)“没想到检察官居然那么关心我!”告别时,被害人李某浩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含泪说道。
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荣向两名获得速生桉砍伐权的老板索要5000元人民币,扬言称如不答应就要砍杀他们。当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荣决定先对这两名老板的工作人员下手,以达到制造事端、敲诈勒索目的。2016年7月11日,在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的村路上拦住被害人李某浩(犯罪嫌疑人堂叔)运输木头的车辆,持刀砍伤了被害人李某浩的头部并造成其驾驶的车辆一定程度的损坏。
为抚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情绪,调和双方家族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隔阂,化解社会矛盾,自10月9日收到案件以来,五塘检察室先后走访了被害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以及五塘镇司法所,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背景等,掌握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2016年11月23日,五塘检察室干警一行3人专程来到李某浩家,就李某浩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被害人李某浩伤势的恢复情况,对案件的处理要求等。同时转达犯罪嫌疑人李某荣家属愿意赔礼道歉及给予经济赔偿的愿望,耐心教育引导双方修复亲情,争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
兴宁区派驻五塘检察室自2016年10月开始受理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审查起诉案件以来,发现案件最大的特点是嫌疑人与被害人基本都是相熟的老乡或亲属,双方有着相同的家族或宗族关系,案件稍有处理不慎,将直接引发家族或宗族冲突。为了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室与镇司法所、镇派出所及各村屯建立了案件处理及矛盾化解信息共享机制,即案件发生以后,首先由派出所与各村屯收集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第一轮的风险评估。随后,由司法所组织各村屯的调解委员会根据第一轮风险评估的内容对双方及其家属进行调解和情绪安抚,并根据调解和情绪安抚状况进行第二轮的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形成书面材料移交派出所,由派出所附案。检察室正式受案后将根据附案的风险评估材料对案件进行处理,对于双方已经基本达成和解的风险评估较低的案件,检察室将依法按照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对于双方仍存在较大矛盾的风险评估较高的案件,检察室将根据风险评估较高的原因对案件进行综合判断分析,为下一环节可能存在的涉检信访做好准备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司法所及各村屯,由司法所及各屯村做好被害人的安抚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单位:兴宁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