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检校合作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
广西检察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蒋磊)近日,全州县检察院与全县11所中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学校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廉洁从教,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该院近期查办了一起中学校长与会计人员共同虚开发票骗取校园建设教育经费的案件,目前该案件已经被法院以贪污罪对两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学校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新生入学分班和采购学生校服、学生用本和教师办公用品过程以及学校基建工程、场地出租、校内维修等环节,犯罪的原因,一方面部分教师职工法制观念淡薄,面对诱惑,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为了金钱不惜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掌握用人权、财务审批权、择校择班审批权及各种决策审批权,权力过于集中,而学校主管部门往往对学校的教育方向加以引导,而不具体干预政务、教务,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客观上助长了校园腐败现象发生。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不仅影响教育系统内部师资队伍和教学力量的稳定,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一定程度也损坏了教育部门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反响,最终影响整个教育事业发展,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人在谈及学校职务犯罪危害性时说道。
为全面推进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该院积极探索“检校共建”模式,主动与辖区11所中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该院将代表检察机关对学校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并介入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教材及设备采购、基础建设、招生等关键部门,帮助排摸廉政风险点,协助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校方则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处发生在本校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线索。
此外,该院还将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院校职务犯罪案件,并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等进行廉政教育,尽可能遏制和减少学校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