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检察院到武宣检察院进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督查

18.11.2015  19:57

  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庞卉)11月17日,来宾市检察院督查组到武宣检察院以座谈方式进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督查。该县院纪检组长吴小军,案管办、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督查组听取了该院2014年以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汇报,重点询问了该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自查自纠出的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并对整改措施提出指导意见。会议结束后,督查组还到自侦部门随机抽样查看案卷。 

  督查组强调,全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整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不规范问题纳入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落实阶段中来,认真按照高检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责任追究,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据悉,自《规定》实施以来,该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由纪检组督查指导、案管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清理活动,要求逐案自查,逐项对照,并填写涉案财物自查明细表,自查整改报告,对涉案财物进行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对查摆出的问题,纪检组及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提出修改意见,责令限期作出整改。通过专项清理活动,该院进一步加强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利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武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