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检查站强行冲卡被抓获 警方提醒勿抱侥幸心理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韦仲达 通讯员 杨李)从4月17日开始,南宁市在各进城通道及路口设置了22个环邕公安检查站,对进入南宁市的车辆以及人员进行严格的安检。期间,查获可疑人员5人,涉嫌吸毒人员43人、在逃人员25人,查获假冒、套用车牌27套,查获各类枪支28支、子弹2000余发、疑似爆炸物4枚、毒品6008克和一批其他违禁物品。在检查的过程中,有不少车辆不配合公安民警检查,甚至有人强行冲卡。
9月13日凌晨,南宁市沙井高速公务收费站治安检查卡点,民警正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此时,一辆车牌号为粤U1F423的银色日产骊威小轿车向检查卡点驶来,民警举起截停牌示意司机停车检查,但骊威小轿车并没有减速靠边,而是加大油门径直快速驶离了公安检查卡点。民警见状,使用喊话筒命令其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并未理会。
随后,南宁市公安局巡警(便衣侦查)支队立即着手侦办。经过连续两天的排查,公安机关于16日下午在隆安县新民街某出租屋将司机黄某抓获。经民警询问,黄某承认了13日凌晨驾驶小轿车冲卡的事实。
经查,嫌疑人黄某是广东省潮安县人,现居隆安,做杂货生意,常年往返于南宁和隆安。冲卡时,嫌疑人从隆安拉货到杨美古镇贩卖。据嫌疑人交代,他于2007年购买了银色日产骊威小轿车,2009年因为生意失败,资金紧张,就没有对该车进行年审。案发时,他看见有民警设置公安检查卡点检查,知道车子没有年审肯定会被扣留,所以做出了冲卡的愚蠢举动。
由于黄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做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司乘人员,为了确保盛会在南宁安全顺利举行,请大家在通过公安检查站的时候,积极配合公安民警的检查;对拒不配合检查以及强行冲卡逃避检查的司乘人员,公安机关将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