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检察院组织学习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21.08.2015  19:40

   广西检察网8月21日讯(通讯员 黄宗舜)为规范司法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司法公正,8月21日上午,百色市检察院检察长文秋德主持召开院务会,认真学习了高检院近日出台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八项禁令包括:一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二是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三是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是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五是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六是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七是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八是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文秋德检察长要求该院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八项禁令,做到学习“全覆盖”。检察干警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高检院八项禁令要求,有禁则止。对违反八项禁令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决不姑息。 

 (作者单位:百色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