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凶“死亡名单”上多达26人 行凶者不服上诉
20.03.2015 10:44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罗城
《行凶者的“死亡名单”上多达26人》后续
“3·26”连环杀人案二审开庭
上诉人称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唐雪云)曾轰动一时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26”连环杀人案,经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50岁的覃文会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覃文会不服提起上诉。3月18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覃文会因生意问题,蓄意谋害他人,经精心策划,提前准备作案工具和选择作案地点后,在同一酒店同一房间内先后杀害谢某、谢某伍,之后乘车到村里,将谢某韦杀害于村后山上,最后还意图杀害无辜村民蒙某,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
在3月18日的二审庭审现场,覃文会辩称,原判认定被害人在本案中不具有严重过错,属于判决不当,因为他是在被3名被害人逼得倾家荡产、走投无路和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犯罪。另外,他认为原判认定其是因与被害人谢某、谢某韦之间存在生意上的分歧和纠纷才杀人,是错误的,并对本案一些证据上的瑕疵和鉴定程序提出异议,称其自首并非因为当时逃跑无望。覃文会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本案经二审开庭审理,进行了公开举证质证,听取了覃文会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自治区检察员的出庭意见及覃文会的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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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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