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三年总体验收
30.04.2015 20:19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组织对我区第二、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2个重点县开展总体验收。
为进一步推动小农水重点县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自治区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两家会计事务所开展总体验收,主要包括:重点县三年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评价;专项项目工程质量总体评价;评价重点县资金筹措、整合、使用和管理情况;评价工程运行及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等。根据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得分情况,将验收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6分以上(含76分)不满90分的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76分的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
验收结果是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将与资金绩效考评结果结合运用,作为自治区分配资金和选择、调整重点县的重要依据。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邓先亮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0.04.20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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