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

23.11.2017  16:53

  广西检察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张杰)近日,永福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永福县人民法院庭前沟通后,决定对六起破坏森林环境资源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和宣判。为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同时也为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永福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永福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共10余人前来观摩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永福县柑橘、罗汉果事业正值红火,许多林农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山场上修山种果,对本地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触犯了法律。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六名被告进行了法庭教育。受审案件中的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森林法等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对砍伐自家山场林木构成犯罪不理解。旁听人员基本都来自被告所在村屯,公诉人在庭审教育中借机为广大林农普及了相关法律常识,不仅震慑了违法犯罪,也有力宣传了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人员观摩了审理、宣判全过程。庭审结束后,他们纷纷表示通过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氛围,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一致认为司法机关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公开庭审,是司法公开的有力举措。这一举措,既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又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还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并决定结合本县实际,联合相关部门作出保护森林资源环境的有关提案,为保护地方森林环境资源做出更进一步的努力。 

  (作者单位:永福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