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吴圩法庭巧解群众“心结”
法官现场勘验,调解群众纠纷。 (江南区法院供图)
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管辖的吴圩、苏圩、延安三镇,是传统的经济强镇,也是空港经济区建设的承载地。在传承“服务三农”的优秀传统、吸纳壮乡文化先进精华的基础上,吴圩法庭结合“建设空港”的历史新使命,探索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调解方法。
巧妙调解 多方式定纷止争
“爹娘辛苦养成人,千万莫忘父母恩;如今儿女能自立,乌鸦反哺孝双亲。借钱给人要借条,借款到期要追讨;注意诉讼有时效,超过两年难讨要……”走进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的大门,就能看见悬挂在法庭门口的《劝和歌》。这首由吴圩法庭干警自己撰写的山歌,劝诫邻里街坊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家乡的和谐稳定。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吴圩法庭长期注重对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诉中调、庭后调等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案件承办法官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找准利益纷争基本点,在调解过程中既换位思考想当事人心里所想,又居中协调提供合理的调解方案,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耐心引导 债务人当场履行
今年4月,吴圩法庭的法官快速调解审结了一宗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债务人不仅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还握手言和。
去年3月,原告王文与被告郑征签订了一份《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施工建设位于吴圩镇某村的住房,总价款22万元,但被告仅支付了20万元。原来,王文施工建造的房屋存在漏水现象,郑征认为应扣除房屋的设计费用、返工材料费、防水补漏费等各项费用。今年2月,王文将被告郑征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支付余款2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庭审中,法官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初步判断存在调解可能。但在前置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调查程序中,双方甚至一度发生言语冲突,法官不得不休庭向双方当事人做释明和安抚工作。重新开庭后,当事人情绪得到控制,但双方不断陈述此前的认识、交往、磋商过程,离案件的争议焦点甚远。而法官认为这样有利于当事人宣泄情绪,因此并未打断双方陈述,反而耐心倾听引导。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进一步释法明理,并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最终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1.65万元现金。
加班加点 快速调解化难题
今年6月的一天,临近中午下班时,一位中年男子行色匆匆地走进法庭。
该男子名叫张文奇,其父张彧已去世,但张彧生前存在银行的48万元定期存款已到期。当张文奇和母亲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因存款人死亡无法取出存款,如欲取款须先确定继承人及遗产的权属。
法院工作人员向张文奇了解到,其父亲婚后共生育子女三人,现三子女均愿意放弃自己所享有的遗产份额,自愿将其父的48万元存款归母亲所有。吴圩法庭的干警了解到各继承人均有调解意愿后,告知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难题。张文奇听后当即约来各继承人进行调解。
为顺利调解,法官和书记员放弃了中午休息时间准备相关材料。主办法官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依法进行了调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后,为各方当事人制作了调解笔录。签阅笔录后,主办法官迅速制作了调解书,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张文奇感激地说:“我上午快下班时来法庭,不到两小时就拿到了调解书,你们的工作效率太高了!” (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路 纳 张海志)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