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就业创业。 2014年,省财政全年安排促进就业资金9.58亿元,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促进就业政策以及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等。同时,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求职补贴等政策。
二是支持教育惠民。 2014年,省财政安排教育支出预算233.6亿元,占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6%,较上年增长7.9%。修订完善《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市县按照不低于200元制订和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将范围扩大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安排省级综合奖补资金,引导和支持市县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办园质量、扶持民办园发展、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难的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8亿元,支持全省尚未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的11个县区尽快通过国家督导;安排奖补资金3.8亿元,支持市县稳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推动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高中学校债务;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政府扶困助学体系。
三是支持医疗保障。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5元。全面落实各项医疗卫生资金,预计省财政全年医疗卫生事业投入高达93亿元。
四是支持住房保障。 督促市县严格按规定渠道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采取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切实落实城镇保障安居工程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拨付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引导资金10亿元,确保全省2014年建成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6万户的计划顺利完成。
五是支持养老和助残。 整合省补资金6.2亿元,采取因素法分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47个省补地区268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263家完成“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任务。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2014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救助和康复经费等项目经费4.96亿元。
六是支持关爱妇女儿童。 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对农村妇幼公共卫生等补助资金进行检查考核,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保障困境儿童的生活和发展权益。省财政统筹中央资金落实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资金共41.4亿元,对苏南、苏中、苏北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给予补助,及时向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等特殊人群发放节日慰问补助。对0-6岁残疾儿童全部实行免费康复,受益儿童从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扩大到所有家庭的残疾儿童;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试点。
七是支持文化体育服务。 努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财政累计下达省以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超过7.8亿元,其中: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9亿元;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1.83亿元;图书馆、文化馆等更新维修改造经费4200万元;农村电影放映、送戏、送图书等专项经费9200万元;向经济薄弱地区的700个乡镇每个乡镇每年送4场戏,每个乡镇送价值1万元的图书;为5000个农家书屋进行图书更新,新建1000个数字农家书屋,培训部分农家书屋管理员。完善财政支持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政策。2014年分别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2.6亿元和1亿元。截至目前,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已全部下达,扶持项目144个,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累计下达2.16亿元,扶持项目250个。
八是支持居民出行。 多方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保障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截至9月底,已拨付2013年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省补资金剩余的20%部分3.87亿元,并根据201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计划,下达全年省补资金20.51亿元(含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2.5亿元)。加快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预拨2013年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21.1亿元,其中农村道路客运2.8亿元。
九是支持改善人居环境。 2014年省财政安排52650万元,对达到作业标准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实行应补尽补,补助标准提高到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苏北25元/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黄标车淘汰任务实施,共安排省以上补助资金3.49亿元。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十是支持扶贫开发。 构建精准化扶贫机制,全面推行财政资金直接扶持到户方式。支持深入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加大对苏北六个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力度。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握民生工作新趋势新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努力推动我省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保障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