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厅三项举措促赣州四县脱贫攻坚

10.08.2016  16:35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提出的“要用非常之策落实非常之举,全力助推赣南四县如期脱贫”的要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以“三个优先”服务国土资源部定点扶贫的赣州市赣县、于都、兴国、宁都四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优先保障扶贫用地需求,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批准赣州四县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支规划规模1.28万亩,并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对四县专项支持规划规模各0.42万亩,总计1.68万亩。
    二是优先出台并落实扶贫政策,出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贫困地区开展废弃园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允许贫困地区利用废弃园地开发补充耕地,补充耕地指标可用于占补平衡。对赣州四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允许节余的周转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协调江西省地矿局及有关单位配合南京地调中心编制《支撑服务赣南苏区脱贫攻坚地质调查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真正发挥地调工作在定点扶贫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优先安排定点扶贫项目资金,江西厅在安排省级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 对赣州四县给予优先安排。目前,已安排四县土地整治规模各1万亩,资金共计9600万元;已基本完成四县1.5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实地踏勘选址工作;3个土地开发项目已通过验收,面积达1080亩。在部署省内第一批地勘基金项目的基础上,江西厅专门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地勘基金精准扶贫项目申报,部署了兴国县灵山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赣县蟠岩钾长石矿普查、于都县红旗排滑石矿预查等7个项目,总预算905万元。积极支持四县开展地灾防治高标准建设,每县已预先下拨奖补资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