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表彰优秀工作者 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15.02.2015  20:23

  

2月12日,兴宁区法院召开2014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

  

法院领导为荣获先进个人和团体代表颁奖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潘俊秀)近日,兴宁区法院召开2014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回顾2014年工作,总结宝贵经验,明确提出2015年的工作目标。会议还对磨健凌等14名优秀党员、执行局等4个先进集体、刘孙丽等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农慧兰审判团队等3个优秀团队、陈玉萍等39名先进个人、谭淑丹等2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王坚等8名办案能手以及刘文茵等6名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

  会上,院长韦穆向全院干警通报了2014年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优秀成绩,并重点回顾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阳光司法、学术调研、联动司法方面的工作亮点。韦穆院长指出,2014年,兴宁区法院全体干警团结一心,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科学发展,年内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培养出了“南宁市十大杰出青年”陈玉萍,“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王坚,“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和“广西青年文明号”二十年成就奖获得者刘孙丽等一批优秀青年法官;学术调研工作全面开花,有8篇学术论文分别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论文竞赛中获奖,其中1篇学术论文还分别被法学经典丛书《公司法评论》作为“第三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精华文章录入,1篇学术论文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送至北京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经验交流会;这些荣誉和成果凝聚了全院干警的奋斗智慧和辛勤汗水。

  韦穆院长言简意赅地总结了去年工作中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经验,分别是坚持团结奋进、心怀正气勇气和讲究科学发展,同时指出,2015年,兴宁区法院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维护稳定发展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官队伍公正廉洁,以及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努力改善法官的办案环境。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