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测速拆车牌 实习司机被注销驾驶证
05.06.2015 21:23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河池网快讯(见习记者龙招江通讯员韦莉华)近日,河池交警在国道323线东江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女实习驾驶人黄某的实习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当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国道323线原东江收费站处设卡执勤,一辆从宜州驶往金城江城区方向的黑色无号牌奔驰商务车被拦停。民警要求女驾驶人黄某出示证件检查时,黄某以不携带证件为由无法出示。另外,民警又询问黄某车辆为何不挂牌,坐副驾驶位的男子万某闪烁其词抢着说车牌遗失了,现在正在补办。民警看到男子神态慌张,觉得其中暗藏猫腻。果然,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其在车辆后备箱的垫子下发现一套号牌为甘A75***号小车车牌,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到该车牌与黄某所驾驶的奔驰车车型完全一致。
据车主交代,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超速,就想到了把车牌拆掉,且驾驶人黄某获得驾驶证未满一年还在实习期内。为此,民警勒令车主立即将车牌按规定安装好,并依法将车辆暂扣。
次日下午,在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民警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以罚款250元,记13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被依法注销驾驶证。
因此,黄某获得驾驶证未满一年还在实习期,她被依法注销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黄某想重新申领驾驶证要像新学员一样将所有的驾考科目逐一从头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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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