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碰上“超低价港澳游”要小心啦
陷阱:“超低价格港澳游”多会“强制购物”
广西消费会根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收集整理港澳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据介绍,存在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无非是旅行团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强制消费者购物。
广西消费会工作人员介绍消费投诉案例说,一些旅行团通常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例如某旅游公司与商场合作,以发送短信邀请VIP或老客户为名,以“599元超低价格就可以参加港澳4天3晚游”为名,先吸引消费者前来报名参加,在旅游过程中实施诱骗消费者购物。
警惕:赴港澳旅游购物商品维权较难
2014年8月份,谭先生跟团前往港澳旅游,在澳门斯沃琪手表专卖店购买了一款价值580港币的手表。然而不到3个月时间,谭先生发现这块手表秒针脱落,时针和分针仍然能正常行走。谭先生把手表送到南宁百盛斯沃琪手表专柜,大约40天后,谭先生接到南宁百盛斯沃琪手表专柜人员打来电话,告知其手表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保维范围。谭先生对此无法接受并提出质疑。
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分析,通常这样情况下的旅游团很少会签订有合格的旅游合同,而一旦发生旅游消费争议,由于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无法举证,维权非常困难。此外,在港澳购物发生纠纷维权难,特别是消费者在港、澳购买电子产品、手表、宝石玉器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商品,一旦发生质量消费争议,处理较为困难。
提醒:旅游不要贪图便宜 认真阅读合同再签订
为此,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赴港澳旅游不要贪图便宜,在签订旅游合同前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了旅游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首先对商家以传单、电话、短信等形式发送广告邀请老客户超低价旅游宣传要加以甄别,不要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其次,消费者一定要选择经过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具备境外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切勿盲目追求低价位,避免误入“购物团”。对合同中约定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工具、食宿安排和标准、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仔细阅读后再签订旅游合同。
第三,消费者在港、澳购买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时,应谨慎选择商家,保存好所有收据和发票。在香港购物时应首选带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家。在澳门购物应首选“诚信店”、“加盟商号”。“诚信店”是澳门消委会向一年内没有投诉记录的“加盟商号”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获中华全国工商联旅游业商会认可。如发现在“诚信店”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可向澳门消委会或中华全国工商联旅游业商会投诉,并可于14天内获得如:退款、换货或提交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百分百解决争议等保障。
第四,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在港、澳期间,可以向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回到当地后,也可向当地消委会、消协进行投诉。
旅游小贴士: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电话:(852)29292222
网址:www.consumer.org.hk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电话:(853)89889315
网址:www.consumer.gov.mo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1)5538315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