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2015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多领域

27.01.2016  10:51

  生产假劣药品,销售病死猪肉,制卖有毒狗肉……1月2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通报了2015年广西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食品,制药,保健品等领域,具有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的共性。

  当日通报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为: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案;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广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以上公布案例具有三项典型共性: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部分有证企业利益熏心,罔顾法律,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主,形成了地下链条,违法犯罪手段隐蔽。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出现的新特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将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推进地方立法,建立完善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此外,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间打假协作,加大对案情复杂、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四是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据悉,广西2015年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095件,罚没款合计6612.66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9个;办理食药领域犯罪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逮捕334名,涉案金额逾2亿余元。

  食药监管部门表示,投诉举报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向本辖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此外,还可以通过各地公安部门110提供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