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低价租铺为由骗取40余万 涉嫌合同诈骗被捕
陈先生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陈某,经过交谈,陈先生相信陈某能通过“走后门”的方式,以低廉价格租下辖区某处临街铺面。合同签好后,陈先生按要求多次向陈某支付前期租赁费用共计40余万元。让陈先生始料未及的是,铺面建设完工后却出租给他人。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了解到,所谓的广西某大学院校院长等人根本不认识陈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目前陈某已被批捕。
有“熟人” 能低价租下临街铺面
陈先生居住在南宁市秀灵路。2015年初,他在一次朋友的饭局中与同样居住在秀灵路的陈某认识。从那以后,两人经常一起聊天。交往中,陈先生无意透露他正急着寻找铺面做生意。陈某听后告诉陈先生,辖区某处临街铺面正在建设中,广西某大学院校是这些铺面的所有权人,而院校的领导就是他的亲戚,如果陈先生想租的话,他可以通过“走后门”的方式,以最少的租金租下铺面。
在一次饭局中,陈某指着在座的一名男子告诉陈先生,他就是广西某大学院校基建处处长。一个月后,陈某又介绍所谓的广西某大学院校院长给陈先生认识。数次见到大学院校领导,陈先生便相信陈某所说的话不假。
内部价 再三敦促签下租赁合同
陈先生认为铺面所属地段很有发展潜力,便不时找陈某打听租金价格。
“一楼至三楼总共有数十间铺面,他(陈某)答应给的是内部价格,即年租金60万元。”陈先生说,租金价格有些偏低,且陈某这么快就定下租金,这让他有些顾虑。“我当时就想等等看,他却拿出一份临街铺面租赁合同,再三敦促我签字。”陈先生说,签字前,陈某说他在南宁拥有多处房产,没必要骗人。2015年7月,陈先生签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向陈某支付第一笔前期租赁费4万元。
从2015年7月至12月,陈先生根据陈某的要求,多次通过现金等方式向陈某支付前期租赁费用共计40余万元。
大骗子 伪造协议产权证等材料
今年初,陈先生发现,这些临街铺面建好后,全部出租给了其他人。6月,陈先生多次联系陈某无果后,向警方报案。
据西乡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他们核查发现,该临街铺面所有权人确实是广西某大学院校。不过该大学院校领导都说不认识陈某。另外,广西某大学院校都是通过网上公开招租、审核和公示等途径,最终确认铺面承租人。
9月中旬,警方在衡阳路附近将陈某抓获。据陈某供述,事前他是南宁某单位物业保安,那些所谓的院长和基建处处长等人都是他花钱雇请他人扮演的,就连合作协议、产权证还有单位公章等证件和公章,都是他自己出资伪造或编造出来的。
据悉,陈某将诈骗得来的40余万元用于赌博等,已挥霍一空。目前,陈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 潘国武)
【 编辑:陆权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