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喜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3.10.2016  18:47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联合向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学校在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期间取得的突出成绩。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成为南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亮点品牌。

  长期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该校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多措并举、全员参与,确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五个结合”法治教育思路,即: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学法守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让普法教育“蕴含于课堂教学中、渗透到社会实践中、因势利导于日常行为中”,逐渐走出了一条富有“北湖北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 

  此外,学校还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对内着力利用“南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打造法治教育品牌,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编印《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学生法治修养读本》,全面普及法律常识;成立学生法律社团“法学社”,邀请法学社成员主讲法律讲座,亲身弘扬法治精神;开办校园模拟法庭,以案例引导学法用法;建立法治实践基地,拓展法治教育渠道;注重行为规范养成,突出对学生的公德意识教育,使良好规范的行为举止成为学生遵纪守法的常态体现。对外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发挥学校教育的辐射作用。学校先后开通微信、微博法治宣传平台,通过网络向全国直播学校模拟法庭庭审现场,开展网络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获此殊荣,是该校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学校青少年法治理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丰硕成果,是全校师生的光荣与骄傲。全体北湖北人对这项荣誉倍加珍惜,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路上,创新仍在继续,精彩永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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