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取缔流动药贩,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18.05.2016  21:59

 

    近日,根据有群众举报反映:灵山县某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里有一流动药贩推销号称能治百病的自制药品。接到举报后,县食药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采取“先暗查再突击检查”的方式,派人穿着便装到市场内进行暗查踩点,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摸清情况后,执法人员采取了突击检查。
        在检查现场,该流动摊点2名经营者不能出示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件,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所推销的药品无名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服用方法和使用说明,属典型的江湖骗术,所销售的所谓的“药品”不仅无效,反而有害。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流动药贩摊点进行取缔,扣押了涉嫌“药品”,并对药贩进行询问调查和立案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查获一批无证药丸、药膏。有效地打击了流动药贩的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灵山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也是对人民群众一次极其有效的药品宣传教育,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支持。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不要轻易相信这些流动的药贩和夸大治疗功效的宣传以免危害身体健康,如需购买药品的,请到正规的医疗单位和药店,如发现类似情况请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彦模   梁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