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控煤炭行业产能 企业超能力生产将受严厉处罚

19.01.2015  18:40

      1月14日,山西省政府就《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山西省2020年前将严格控制煤炭产能,对企业超能力生产将给予严厉处罚。
      《意见》提出,除目前在建矿井投产新增产能,以及对现有少数生产条件好的矿井重新科学核定产能外,一律不再增加新的产能。严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核增产能。除“关小上大、减量置换”外,全省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煤矿项目(含露天矿),同时停止审批年产500万吨以下的井工改露天开采项目。
      《意见》明确,对现有涉煤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今年6月底前清理取消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以下人民政府自行设定的类似行政审批、申报的备案事项、登记、认证以及前置审批事项等。省直各涉煤部门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今后需调整和增加涉煤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时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